一、当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险时,可申请紧急性暂时保护令。
二、当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,如有未达急迫危险情况,但确有安全上之现实考虑时,可向法院申请一般性暂时保护令。
三、当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,有必要声请保护令时,可向法院申请通常保护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