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视 2008/12/21
消费券家暴儿领不到,受益的反而是加害人!云林信义育幼院院长忧心的指出他们收容的许多家暴儿,因为没有户籍登记领不到消费券,若是让施暴的家长一次领足,这样还有公理吗?!云林信义育幼院有48名院童,其中有43人可能是家暴儿或家长无力抚养的,都是受保密安置的对象,人在育幼院户籍却还留在原生家庭,因为这样凭户籍领消费券的政策,这些育幼院童恐怕领不到。
院长说,有院童的父亲施暴,打跑妈妈,3个小孩被安置,现在施暴的父亲却坐享其成,拿户口簿,一个人领18000元消费券,这样合理吗?!
内政部接获通报,将开会研拟对策,如何让家暴受害者在安置地点不曝光的情况下,由机构代领消费券。
